【公告】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5年第二期開放申請
發佈者 :
石宇廷約用助理員
一、申請程序及資格如下:
(一)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5年10月1日至117年3月31日期間。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二、本案校內申請截止時間為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時,如欲提出申請,請申請人於校內截止時間前,至國科會系統網站繳交送出,逾期不受理。
三、 相關規定請見附件檔案,或至國科會網頁查詢(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一)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5年10月1日至117年3月31日期間。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二、本案校內申請截止時間為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時,如欲提出申請,請申請人於校內截止時間前,至國科會系統網站繳交送出,逾期不受理。
三、 相關規定請見附件檔案,或至國科會網頁查詢(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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