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會與法國在台協會(BFT)簽署之雙邊合作協議,共同 徵求旨揭計畫(2年期),補助雙邊人員互訪及辦理研討會。
二、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計畫主持人得為法國國內各大學及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
三、我方及法方計畫主持人須分別向本會及法方指定機構 Campus France,於各自公告之徵件截止期限內提出計畫申 請書,始得成案。倘只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則無法受 理。
四、檢送本案徵求之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鑑家 慧科員,電話:(02)2737-7559。助理:陳嘉苓小姐, 電話:(02)2737-7429。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 7592。
六、請有意申請者,於2025年6月16日(一)前,將相關表件繳交至國際處並同時完成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