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國際處僑陸組
發佈者 :
石宇廷約用助理員
僑委會114年「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
114年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4個國家、9所僑(華)校尚需青年志工62人,補助重點及注意事項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二、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以上經費。
四、申請流程摘要如下:
(一)校內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31日(星期一)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採書面方式申請,志工團隊須先將申請文件(一式二份)於校內截止日前送達國際處,以利國際處函送僑委會申請。
(三)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志工名冊、服務計畫書、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
五、檢附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及114年度僑(華)校青年志工服務需求彙整表各一份。
六、本案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請參閱僑委會官網(www.ocac.gov.tw)-「僑民教育」-「僑教輔助」-「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短網址為https://gov.tw/9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