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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海惜珠甄選簡章及相關文件

發佈單位 : 國際處國務組 發佈者 : 陳家瑀組員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112 / 2 / 29 (四)截止(以申請資料送至國際處為準)

二、受理單位:就讀系所

三、申請資格:

(一) 已於本校註冊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且經費核銷前仍須為在學生身分之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出國進修期間仍須在本校註冊繳費(含雙聯學位)。

(二) 未獲得本國政府或校內、外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者。

(三) 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未曾獲得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學海築夢、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等計畫補助者。

(四)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證明。

(五) 出國研修出發時間為113年6月至114年10月(113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出國者),研修時間至少一學期,至多一學年。

四、申請表件:

(一) 暨南國際大學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甄選申請表【含個人研修計畫約1,000字至1,500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中英文自傳 、歷年成績單、語言能力證明、推荐信、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入學同意函等資料】、

(二) 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自評表

(三) 學海惜珠-學生基本資料表

(四) 學海惜珠-申請報告

(五) 地方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

(六) 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五、審查流程:系所初審→各院排列推薦優先順位→國際處面試→國際及兩岸事務會議複審。

六、審查結果:開會通過審查者,統一彙整送教育部提出『學海惜珠』計畫案申請。

 

—相關附件—

113年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海惜珠甄選簡章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院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選送優秀學生出國補助要點

申請表1-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甄選申請表

申請表2-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自評表

申請表3-學海惜珠-學生基本資料

申請表4-學海惜珠計畫申請書-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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