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即日起~112 / 2 / 29 (四)截止(以申請資料送至國際處為準)
二、受理單位:就讀系所
三、申請資格:
(一) 已於本校註冊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且經費核銷前仍須為在學生身分之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出國進修期間仍須在本校註冊繳費(含雙聯學位)。
(二) 未獲得本國政府或校內、外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者。
(三) 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未曾獲得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學海築夢、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等計畫補助者。
(四)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證明。
(五) 出國研修出發時間為113年6月至114年10月(113學年第1學期及第2學期出國者),研修時間至少一學期,至多一學年。
四、申請表件:
(一) 暨南國際大學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甄選申請表【含個人研修計畫約1,000字至1,500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中英文自傳 、歷年成績單、語言能力證明、推荐信、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入學同意函等資料】、
(二) 學生出國研修積分自評表
(三) 學海惜珠-學生基本資料表
(四) 學海惜珠-申請報告
(五) 地方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
(六) 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五、審查流程:系所初審→各院排列推薦優先順位→國際處面試→國際及兩岸事務會議複審。
六、審查結果:開會通過審查者,統一彙整送教育部提出『學海惜珠』計畫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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