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星期五)。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DAAD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合作案不成立。
三、獲選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2027年1月1日開始,為期2年,我方以雙邊人員交流計畫方式補助。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本案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