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本案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