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0日(星期五)。
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立方(LMT)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獲選計畫將以雙邊協議專案型計畫補助,執行期程預訂自2026年10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本案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