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外國學生獎勵實施要點」已於2025年1月21日第618次行政會議通過最新修訂。本次修訂主要針對以下幾點進行更新與調整(法規內紅字部分為更新內容):
1.新增修正申請人申請規定
已就讀本校「中文授課課程」之在學學生,需修讀本校語文教學中心開設之華語文課程時數達20小時以上,或通過華語文能力基礎級(TOCFL Level 2)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
2.更正獎學金申請期間
更新後的獎學金申請期間為每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及10月15日起至10月30日。
3.獎學金申請資料新增
中文授課系所之學生:需繳交修讀本校語文教學中心華語文課程達20小時以上時數證明,或通過華語文能力基礎級(TOCFL Level 2)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