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試辦選送學生赴國外機構實驗(研究)實習計畫案-徵件訊息

發佈單位 : 國際處僑陸組 發佈者 : 許孟瑜約用助理員
一、本案係教育部試辦選送學生赴國外機構實驗(研究)實習計畫徵件函。
二、本案徵件相關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符合「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學海計畫)第4點規定之學生,另鼓勵符合學海惜珠補助對象之學生參加。
(二)申請方式:應備函,函報學海計畫行政協助委辦單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提出申請。
(三)補助期限及額度
1、實驗(研究)實習計畫案赴國外實習天數至少須30天以上至180天以內,並於114年7月31日前完成實驗(研究)實習。
2、每1計畫案補助經費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每校至多申請2計畫案。
3、學校每位選送生獲補助金額,應包括教育本部補助款及學校配合款,學校配合款不得少於本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20%。
(四)申請及應繳交文件:依學海計畫補助要點之學海築夢申請規定辦理。
(五)其他:學校於計畫內應提供當地研究機構或單位之相關資訊及當地國簽證規定。
三、為處理後續計畫甄選及備文程序,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為:113年11月1日(五)17:00止。計畫主持人應於 113年 11月 1 日(五)17:00前,將申請計畫書紙本送國際及兩岸事務處,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yuyu@nc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