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發佈單位 : 國際處網頁工讀生 發佈者 : 葉子倪

一、背景與法令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住滿6個月者均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在臺居住滿6個月,係指入境後連續居住滿6個月,取得外僑居留證,或自取得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之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手冊

二、保險費繳納方式及金額

依規定由學校將僑港澳生應繳納之健康保險費列入每學期學雜費繳款單,由學生於註冊時一併繳納。 保險費每月新臺幣826元(依健保局現行收費標準),第一學期繳納8月至次年1月保險費(共4,956元),第二學期繳納2月至7月保險費(共4,956元)。家境清寒者,可憑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申請僑委會之補助,經核准者,每月應繳保費為新臺幣413元。惟新入境之新生未能參加健保之前,由校方統一辦理傷病醫療保險(保險內容類似健保),所需費用自付1/2,僑委會補助1/2,並於入學之第一學期併繳費單一次繳納。

三、轉入本校代辦健康保險情形

狀況一:新入境新生,在臺居留未滿6個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俟在臺居留滿6個月(以居留證初次核發日期或以居留簽證入境,自隔日起起算為準)後,再依狀況二程序辦理健保轉入及IC卡申請事宜。

狀況二:新入學新生,且已在臺居留滿6個月
健保費將列入同學每學期的學雜費繳費單,國際事務處會統一協助學生於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線上加保及製卡事宜。屆時會通知您到國際事務處或系辦領卡。

狀況三: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但欲轉至學校投保
請先至原投保單位辦理健康保險轉出事宜,並取得健康保險轉出單或轉出證明書後,再至國際事務處開立健康保險費繳款單,至出納組補繳費用後,持繳費收據及原投保單位轉出證明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保轉入事宜。

狀況四: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且不轉至學校投保
請告知國際事務處承辦人,並於每學期初檢查學雜費繳費單以避免重複繳費。

四、轉出或退出本校代辦健康保險情形

狀況一:休學、退學、畢業、轉學、工作者、依親
由國際事務處辦理健康保險退費及退保事宜。

狀況二:由本校轉至他校就讀者
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康保險退費及轉出事宜。持本校開立之健康保險轉出單至就讀學校辦理健康保險轉入事宜。

五、補發或換發健保IC卡

如因身分資料變更、毀損、遺失、更換照片等申請換發健保IC卡者,請自備新臺幣200元至郵局或居留證所記載居住地址之鄉鎮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健保卡申請表

六、詳細相關規定請洽『中央健康保險中區分局』

網站:www.nhi.gov.tw
地址: 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中區業務組)
電話: 04 2258 3988 (東區業務組)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30 ; 13:30-17:30